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 信息系统 第10部分:社会监督信息受理(征求意 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37号),我部组织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10部分:社会监督信息受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ixiang@icfw.com.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新疆大厦B座12层;邮政编码:10004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
附件:《数字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10部分:社会信息监督受理》(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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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 信息系统 第10部分:社会监督信息受理(征求意 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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