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豫建村〔2024〕18号)的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于3月7日共同组织了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评审,现将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3月8日-3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电话:0371-66069875
附件: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2024年3月8日
附件:
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1.安阳市林州市
2.洛阳市嵩县
3.三门峡市卢氏县
4.南阳市方城县
5.平顶山市宝丰县
6.郑州市登封市
7.鹤壁市淇滨区
8.信阳市商城县
9.新乡市辉县市
10.焦作市博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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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关于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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