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2014版)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1、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1-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应满足所申请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对工程设计类型业绩考核的要求,且要求考核业绩的每个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1-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以取得相应行业的设计甲级资质。

2、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2-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2-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3、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

3-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

3-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1、甲级

1-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1-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1- 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程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档案体系健全。

2、乙级

2-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

2-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丙级

3-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

3-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承担业务范围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1、甲级

承担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2、乙级

承担本行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3、丙级

承担本行业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业务。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1、甲级

承担本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2、乙级

承担本专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3、丙级

承担本专业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业务。

附 则

本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指下列人员:

(1)注册人员。

注册人员是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

注册人员专业包括:

注册建筑师;

注册工程师:结构(房屋结构、塔架、桥梁)、土木(岩土、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道路、铁路、民航)、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机械、化工、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广播电影电视)、航天航空、农业、冶金、采矿/矿物、核工业、石油/天然气、造船、军工、海洋、环保、材料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2)非注册人员。

非注册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

附件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水利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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