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
自然人代开一直是大家比较头疼的事情,今天小编总结了自然人代开中大家问的比较多的问题。
自然人发生销售业务,需要开具发票时,可以在税务机关或邮局等代开。按照GJ税务总局的现行政策,既没有金额的限制,也没有张数的限制。 虽然在GJ税务总局层面,尚没有看到有文件对自然人代开发票有金额或张数的限制。但是在实践工作中,基层税务机关一般都是对此有限制次数和开具金额。具体以当地税务局规定为准。 税务机关代开,主要处理的是一些零散的税源。比如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普票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为开具。又比如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凭相关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为开具。 目前能够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税务大厅主要开具普票,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的0.5%,增值税3%(2020年3-5月1%),加上附加税,算下来不含税税率为2.7%,当场出完税凭证。 行业不限:建材类、商贸类、服务类、工程类均可。
一、自然人在什么情形下,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 发生在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发票时。 二,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应提交什么资料? 1.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提交以下资料: a. 开票信息 b.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非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业务,一般应缴纳哪些税款? 1.增值税:征收率3%,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按1%征收 2.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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