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峯领万象等项目相关建筑列入我市2021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渝建科〔2022〕1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峯领万象等项目相关建筑列入我市2021
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计划
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发挥示范工程项目引领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85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7号)等文件要求,经重庆金亿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云科置业有限公司自愿申报,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合法性审查,我委审核,决定将“峯领万象”1号~10号楼、“沙坪坝组团G分区G16-3-2/04地块项目—北地块一期(20#楼、27#楼)”20#、27#楼列入2021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我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建设方案和技术路线,做好项目组织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兑现承诺事项,及时总结示范经验,按规定报
送项目进展情况和验收评估申请,全面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确保项目示范效果。
二、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建立示范项目督促落实工作机制,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积极支持项目建设。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应做好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强化技术审查,严格评估验收,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加强成果转化和推广,并将有关情况定期报告市住房城乡建委。
四、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对通过验收评估的项目授予“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称号,有关单位可按规定享受配套政策。
五、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住房城乡建委联系。
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 沈李智,电话6386294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代世清,电话:63877474。
附件:2021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计划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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