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二十一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 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陈志涛等680人符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卢江林1人不符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陈志涛等680名符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卢江林1名不符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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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关于2023年第二十一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 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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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勘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