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的通知》的通知_文件通知川建勘设科函〔2023〕2372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产生更多的科技成果,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的通知》(建办标函〔2023〕191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
征集对象主要为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以及有关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研发形成的科技成果。申报的科技成果包括国际先进技术和惠民实用技术这两类,须已开展工程应用,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1年以上,运营效果良好,不含涉密内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21日前,将纸质申报资料(包括推荐书和附件材料)1份报送至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推荐书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厅网站(http://jst.sc.gov.cn/)的文件通知里下载。
地 址:住房城乡建设厅大楼207办公室
联系人:吴昊
电 话:028-85378896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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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四川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的通知》的通知_文件通知川建勘设科函〔2023〕2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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