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住建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将内江市递补为2023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省级示范城市(地级城市)的公示_公示通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川财建〔2023〕28号)要求,前期,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水利厅对入围省级示范城市(地级城市)的绵阳市、宜宾市、乐山市进行了公示。因绵阳市已成功申报国家“十四五”第三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拟将综合得分第四名的内江市递补为2023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省级示范城市(地级城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9日至6月1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将书面意见反映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810室
邮 编: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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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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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四川住建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将内江市递补为2023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省级示范城市(地级城市)的公示_公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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