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山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名称 | 关于矿山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索引号 | 000218069/2023-0020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文号 | 冀建建市函〔2023〕41号 | 发布日期 | 2023-02-24 | 主题词 |
关于矿山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河北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若干措施》(冀安委办﹝2022﹞46号),强化矿山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监管,我厅对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工程施工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142家矿山工程施工企业,采取线上检查结合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企业资质条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现有技术人员、注册人员条件、数量及技术装备等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二、检查结果及存在问题
142家受检矿山施工企业中,不符合要求40家,不符合要求情况主要为注册人员数量不足,部分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数量不足。
三、整改要求
对检查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自通报公布之日起,期限1个月。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进行复核,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照《建设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予以撤回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企业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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