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住建厅关于延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的通知_文件通知川建人教函〔2022〕3704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2018年12月13日起我省停止核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为平稳有序地做好政策衔接,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经研究,对2018年12月13日后到期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3年7月31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27日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四川住建厅关于延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的通知_文件通知川建人教函〔2022〕3704号
文章链接:https://www.cdjdfw.com/17939.html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建筑标准规范、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建筑资质代办咨询热线:1319851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