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关于印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22〕371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全市住建系统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水平,有力保障党的重大会议活动胜利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市防火委关于党的重大会议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总体部署,依据市防火委专项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住建系统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力度,全力营造首都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本市加强安全生产三十六项措施要求,切实强化大局意识、首善意识、底线意识、风险意识,在消防安全大检查基础上,围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三个方面,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严查严治火灾隐患,严管严控火灾风险,坚决实现“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即:党的重大会议召开期间,确保会场、住地周边施工现场不发生起火冒烟事故,确保全市在施工程项目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全市住建系统火灾防控总体形势平稳可控。 二、组织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主任丁胜同志任组长,施工安全处、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各集团总公司负责人为组员,全面领导全市住建系统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攻坚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施工安全管理处。 三、攻坚行动主要工作 (一)涉会场所周边以及重点区域施工现场专项整治。紧盯“会议会场、住地周边500米区域,机场及周边、铁路站点及沿线”施工现场安全管控,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督促各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行动,细化落实“三严”工作措施,即“严密方案预案、应急准备、组织演练,严格风险评估、隐患整改、安全防范,严管重点部位、关键岗位、风险点位”,确保重点区域万无一失。 (二)动火动焊作业专项整治。各单位要把动火动焊作业分级审批和旁站看护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整治重点,突出整治动火动焊作业不审批、旁站看护制度不落实、易燃可燃物不清理等问题;重点整治检查清理作业现场不及时、灭火器材不齐全、防火接火设备配备不到位、高处动火作业不遮挡以及高处交叉焊接作业不禁止等问题。 (三)易燃可燃物品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在9月底和党的党的重大会议召开之前,指定专人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及周边开展易燃可燃物品排查清理工作,做到易燃、可燃物品清理不彻底不作业、隐患问题不解决不施工。在日常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保温边角料和包装物品等易燃可燃垃圾要做到及时清理,每日清运出场,全力把控和堵塞火灾事故隐患漏洞。 (四)用电用气专项整治。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因电线线路老化或用电设备使用不当而引发火灾事故的问题比较突出。各单位要严密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工人宿舍、食堂等)所有房间、所有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尤其是老化的电线和用电设备要及时废旧换新,严禁在板房内私接乱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电饭煲、电热毯、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要严格制度落实,细化责任分工,规范用电设备,定期开展检查,坚决防范和化解因电线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载和用电设备故障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严禁施工作业区、工人生活区食堂使用液化石油气,市区两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查处和处罚力度。 (五)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电动施工机械车辆使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生活区是否在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区域并做出标识,电动自行车是否在专用区域集中统一存放和充电,电动施工机械车辆是否在施工区统一划定停放充电区域进行集中停放充电,充电时是否安排专人看护和巡视巡查,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域和办公区域,严禁将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施工机具机械蓄电池带入室内进行充电。 (六)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各单位全面审视和排查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等环节。排查是否严格按其性质专库分类存放,库房是否应采用阻燃材料搭设,是否按规定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是否综合考虑防火等级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内是否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划分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区和禁火作业区是否明确,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等。各单位要加大危险化学品使用、废弃等环节管理,落实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严把关口关卡,确保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安全可控。 (七)消防设备设施专项整治。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占用、消防设备设施是否老化损坏、消防应急队伍是否健全、能力素质是否过硬、消防水源是否充足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帐,指定专人负责,即时整改,确保遇有情况果断处置。 9月30日前,各单位要至少完成第一轮次的全面摸排,建立完善工作台账、隐患排查清单、集中攻坚整治、开展“回头看”核查检查,对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要逐一制定严管严控措施。党的重大会议召开期间,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和力度,对重点敏感区域的项目要实施定点看护,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应急值守等措施,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消防处置小分队作用,24小时在岗值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火情,确保施工现场消防绝对安全。 四、行动阶段 (一)全面发动、攻坚整治阶段(2022年9月30日前)。各单位要对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攻坚行动要求,逐项任务明确落实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工作措施及组织实施方式,并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协调力量,分阶段、分批次有序开展集中排查检查,波次推进、注重时效,同步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期限,督促抓紧整改,对于未按时进行整改的,市区两级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置,确保隐患归零。 (二)严管严控、决战决胜阶段(10月1日至党的重大会议活动结束)。各单位要围绕施工现场专项行动,持续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巩固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成效,同时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力度,持续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巡查、明察暗访,针对上账未整改到位的突出火灾隐患,坚决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坚决营造稳定消防安全环境。 (三)巩固成果、总结提升阶段(党的重大会议活动结束后一周)。各单位要全面系统总结党的重大会议活动安保工作成效、经验和做法,固化和健全火灾防控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重大安保期间施工现场火灾防控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隐患问题排查机制。各单位要把隐患问题排查制度化、经常化,要以隐患问题排查作为排除和化解施工现场火灾安全风险的主要载体和抓手。在国庆节和党的重大会议召开前,各单位要开展不少于2次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在党的重大会议召开过程中,要做到每天排查1次,做到深挖细查、边查边改、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市区两级住建执法部门在开展巡查、抽查的基础上,在重点时段,组织力量开展不间断的巡查督导,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全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完善火灾防控机制。各单位要注重加强施工现场火灾防控机制建设,积极与周边消防救援、公安、城市管理等力量沟通联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加强协调;积极协调项目各参建单位,定期开展专题会议,明确分工、定职定责;大力加强本单位消防应急力量建设,把年富力强、素质过硬的人员充实到应急救援队伍中去。 (三)落实严管严控机制。全面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现状,找准危险源、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针对问题隐患突出,多次发生火情事故,不放心、不托底的单位,要制定完善“一事一策”针对性措施,切实采取严管严控、死盯死守措施、确保安全。 (四)建立督导检查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结合任务阶段及工作进展情况,与市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区城、重点项目开展督查检查;各区、各集团总公司要在党的重大会议召开前开展不少于2次督查检查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五)工作绩效通报机制。在攻坚行动开展过程中,对被市级及以上部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要采取召开专题会议或下发文件等形式进行全市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防控成效显著、受到上级认可的,要进行通报表扬,并依托住建系统媒体、平台进行宣扬。 (六)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因工作推进不力、隐患整治效果不佳,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理;党的重大会议活动举办期间,发生起火冒烟事故的,在从严从重处理的基础上,对发生火情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充分清醒当前面临的消防安全严峻形势,将其作为党的重大会议活动施工现场消防安保主要抓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研究部署,建立完善本单位任务账单,细化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确保顺畅衔接、有力推进各阶段任务。 (二)压实各级责任。各区、各集团总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主动担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安全形势和推进工作举措,各在施工程项目负责人要勇于承担消防安全第一责任,定期开展防火形势分析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逐级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做到责任再明确,任务再具体,标准再严格,措施再完善,切实压紧压实各层级责任。 (三)搞好结合落实。各单位要对照附件相关内容,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本项目相关人员职责和防控措施,切实落实好相关要求。 (四)加强情况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情况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工作。9月30日前,报送本单位动员部暑情况;自9月30日起,依托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报送机制,积极反映工作成效,亮点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党的重大会议活动结束前2日报送工作总结,相关材料报送至邮箱:shigongchu211@163. com,联系人:李振兴,联系电话:010-55597185。 附件: 1.社会面网格火灾防控各级人员职责清单 2.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11项管控措施指导意见 (施工现场管控措施) 3.消防安全“3+N"严管严控措施 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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