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医药工业 洁净厂房施工与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我部组织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施工与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mb0919@163.com。
2、通信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769号;邮政编码:20012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
附件:《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施工与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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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医药工业 洁净厂房施工与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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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工程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