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尤其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印发以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围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统筹协调、改造项目生成、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金融机构以可持续方式支持、动员群众共建、改造项目推进、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小区长效管理等“九个机制”深化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机制。近期,我部总结地方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和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等3个方面的探索实践,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下载: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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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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