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沈阳市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沈阳市房屋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备案的请示》(辽住建〔2020〕74号)收悉。
根据《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不同意见。
请你厅指导沈阳市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建筑市场秩序。实施过程中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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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沈阳市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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