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设计下乡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切实推动设计下乡走深走实,同时,规范设计下乡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制定了《重庆市设计下乡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对主要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适用范围
(一)用于村落设计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二)用于农房设计;
(三)用于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人员服务乡村设计,主要用于设计下乡专家咨询、设计下乡人员交通食宿差旅等。
(四)用于村落设计、农房设计、民宿设计等乡村设计建设大赛;
(五)用于传统建筑工匠培训。
二、补助标准
(一)对申报、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部设计下乡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示范、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等省部级项目的区县一次补助40万元;
(二)对承担设计下乡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厅局级试点示范、设置市级设计下乡工作室的区县每年补助25万元;
(三)对承担设计下乡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县处级试点示范、设置区县级设计下乡工作室的区县每年补助15万元;
(四)对承担厅局级及以上村落设计、农房设计、民宿设计等乡村设计、建设成果大赛的区县一次补助100万元;
(五)对承担重庆市传统建筑工匠培训的区县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政策原文: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设计下乡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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